【卫士手记】人情当止于纪法
2017年,我幸运地成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一批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细细回顾这两年来的点点滴滴,酸甜苦辣,五味杂陈,唯一不变的是对反腐倡廉事业的坚定和坚守。这份坚定源于内心的敬畏,更源于对道路和事业的深深自信。
记得接手的第一个案件,就让我感觉棘手。究其原因,一是专业知识缺“钙”,造成本领恐慌;二是法纪和人情的现实考量,唯恐天平错误倾斜。本身案情并不复杂,属于虚报资料,虚假成立农机合作社,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但是合作社成立的“特别初衷”却一度让人有所动容。
在案件启动调查前期,我和调查组的同志到农机部门调取了合作社申报的全部资料,通过实地核实、调查谈话等方式,对资料的真实性做了详细甄别。
我们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来到了合作社办公所在地,发现这个合作社大门紧闭,房檐上蜘蛛接了一张密实的大网。推开窗户,里面仅有一张办公桌椅,而且上面落满了灰尘,完全没有办公的痕迹。我们又找到附近的村民,询问是否知晓这家合作社,合作社是否开展过经营活动。结果不出所料,村民们都不清楚这家合作社的存在。我们又走访了申报资料中,合作社的社员,大部分社员都表示完全不知情。
经过几轮调查谈话,真相终于大白。这个合作社的理事长本是粮油公司总经理。之所以要成立这家合作社完全是因为想争取上级的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但争取的合作社专项资金又并不是为了合作社本身发展,而是为了购买价值不菲的粮食烘干设备。
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隐情?于是我们又相继找到相关人员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最终,我们了解到,当年,连续阴雨,种粮大户粮食烘干问题成了大问题,人大代表的提案中多次提及。于是粮食局和农机局想到了当年的现代农机合作社的申报项目,那里正好有一笔专项资金,可以弥补购买粮食烘干设备的缺口。于是,就有了后续一系列事件。
“我也是为了粮农着想,这些专项资金都用来购买了粮食烘干设备,没有一分钱装进自己的口袋。我们还为区财政分忧了,怎么到现在成了套取资金了呢?你们纪检干部怎么这么没有人情味!”时任粮食局长十分委屈。听到这番话,我开始有些感慨领导不好当,不知不觉,法纪和人情的天平有了倾斜。不对,我立马提振精神,纪律不是软柿子,铁的纪律需要铁一般的执行。
于是,我翻开政策文件,详细向他解释了申报上级现代农机合作社有关要求和纪律,明确告知:“现代农机合作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能对专项资金使小聪明、动歪心思,即使是打着 ‘为了群众’的名义,也不行!”经过多次政策解释和谈心谈话,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好心办了错事”。时任粮食局和农机局相关责任人以及该合作社的理事长都受到了问责处分。
人情有度,法纪为界。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一些底线问题,要坚守原则和底线。人情味不是不能要,而是要把好度,严防“变味”。合乎情理、止于法纪的人情可以讲,但是,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任何时候都要服从“第一定律”,这个定律就是法纪。党员干部心中必须树立一把标尺——有法有纪必依,始终敬畏权力、慎用权力,拉紧思想缰绳,扎紧制的笼子,才能真正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苏仙区纪委监委 邓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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