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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顺着财务凭证追回7万违规发放奖金

编辑:王城长 吴晚婷 发表时间:2019-07-12 07: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4月26日,我和纪检监察组的其他同事开展作风建设“一月一主题督查”工作,这个月督查的主题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督查的对象是我们综合派驻管辖的一家单位。

  我们在查阅今年一季度的财务凭证中,2月份的一张《一线优秀服务窗口奖励情况发放表》引起了大家注意,我们随即与该局财务室的工作人员进行交谈。

  “你们给一线窗口优秀服务人员发400元/月的奖励啊?”

  “是的,一线窗口人员,事情多、压力大、大厅工作环境嘈杂,所以就拿出一点奖励作为激励。”

  “一线窗口工作确实累些,能获得优秀更不容易,只是你们的发放依据是什么呢?”我们追问。

  随即,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该局《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我当即对1月份的财务凭证进行了详细查阅,发现该局以优秀一线服务窗口的名义给53人发放了400元/人的大厅奖励,共计2万余元。

  “不对,你单位总共才10个大厅窗口,怎么有这么多人获得奖励?未必人人都优秀?……”我一边询问,一边对该单位近几个月的财务凭证进行了逐一翻阅,发现这样的奖励在2018年11月、12月,2019年1月都存在。督查完,我带回了相关的凭证资料复印件,和纪检监察组的几个同事就督查情况进行了碰头。经过一番梳理、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该单位在区里统一发放了大厅一线窗口补助的基础上给相关人员发放奖励,涉及面也比较广,发放仅凭该单位内部文件,没有其他政策依据。

  情况查明后,5月6日,我们纪检监察组向该单位党组发了《提醒函》,指出了上述问题,并要求将违规发放的奖励追回。该局领导收下了《提醒函》并表示立行立改,但露出了为难的表情。沉默了一阵,他开口袒露了心声,“一线窗口工作确实不易,一些干部多次提出要调回机关,退款可能会引起情绪波动,不利于服务群众办事,可否既往不咎,局里保证绝不再犯,本人也甘愿接受任何处罚。”

  “不退,违纪。”“退,影响工作人员积极性怎么办?”

  “不,违规问题要敢于顶真碰硬,要依纪依规履行好监督责任!”想到这,我收回思绪,坚定了决心。

  最终,在纪检监察组的坚持和该单位党组的配合下,违规发放的7万余元奖金悉数追回,作出违规决定发放上述奖励的4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在回访中,我们发现该单位党组积极履职,主动找干部职工谈心交流,讲明纪律规矩,鼓励干事创业。最令人欣慰的是退还奖励的工作人员并未出现情绪波动,反而更加积极做好服务,该单位好几名年轻同志还争着提出想去窗口历练,提升自己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纠偏扶正向前行,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只有秉承公心善念、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才能赢得理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望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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