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擦亮问责利器 拧紧责任螺丝
今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三周年的日子。三年来,长沙县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落小。据统计,全县共有4个党组织、325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聚焦重点领域 护航重大政治任务
“在‘蓝天保卫战’工作中责任压实上不严谨,工作举措上不够务实,造成辖区内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突出。”去年10月,因履职不力,长沙县多个镇(街)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受到问责处理。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担当作为不够、摸排不细致,对辖区内传销问题打击不力。”今年5月,长沙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在扫黑除恶中履职不力的典型案例。
“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精准脱贫等工作都是当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于这些领域工作推进不力,就是没有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就要严肃问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未落实的事”追查“不落实的人”,对在“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实施责任追究,问责处理93人。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通过强有力的问责,约束不作为、整治慢作为,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被问责干部知耻而后勇,强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一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了有力解决,问责问出战斗力。
坚持“一案双查” 倒逼责任落实
“下属违纪了,领导也要挨板子……”去年元旦前夕,长沙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案例,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引起反响。
2018年12月6日,长沙县国土局抽调县(经开区)拆违控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陈刚为其母亲操办寿宴,宴请人数超过100人,且违规收受礼金2.27万元。陈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该县纪委监委在查处陈刚违纪行为的同时,对此案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国土局分管领导进行了问责处理。
县财政局教科文科原科长陈红专贪污犯罪案被查处,县财政局分管领导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长沙县紧紧抓住责任二字,坚持抓个案、用纪律、动真格,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问责问出负责。
开展回访教育 防止“一问了之”
一年前,因工作问题被问责的北山镇北山村党支部书记吴铁雄情绪十分低落,“总觉得在村民面前抬不起头,工作上畏畏缩缩,害怕得不到老百姓的支持配合。”
出乎吴铁雄意料的是,周围村民没有用“有色眼镜”来看他,组织也没有丢下他,该镇纪委书记主动作为帮扶责任人,多次上门回访,为他疏解心理压力。
现在,吴铁雄已经卸下了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村级事务当中,出色地完成了辖区内北山大道、金山大道、11万伏变电站、镇卫生院及中心学校等重点项目的拆迁安置协调工作,赢得组织和群众的赞许。
在长沙县,一批被问责干部知错改错,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整好心态,从问题干部变成有为干部。得益于长沙县积极探索解开被问责干部心结的工作机制,创新实施“清风星沙·重焕激情温暖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通过谈心解压、转化帮扶,促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创造重返“舞台”的条件,有效防止“一问了之”“一棒子打死”,问责问暖人心。
“不抛弃、不放弃是长沙县对所有受问责党员干部的一种态度。”长沙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问责只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通过教育挽救,及时纠偏扶正,让他们变压力为动力,大胆干事创业。(长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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