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严查救灾款物“跑冒漏滴”
编辑:王城长 吴晚婷
发表时间:2019-07-29 15: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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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救灾的农作物种子是不是已经领到了?” 7月18日上午,衡山县纪委监委联合督查组不打招呼、不要陪同,来到长江镇新源村和永和乡宝米村等地督查救灾物资发放情况。
自全县抗洪救灾工作重点转到安置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主动担当履职,重点聚焦抗洪救灾纪律执行情况,救灾物资采购,救灾款物接收、拨付及收支的公开、公示等情况,将监督检查贯穿各个环节,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分配和廉洁救灾。
制定督查方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抗洪救灾督查工作,成立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督查组,每个组配备4名成员,印发《督查分组安排表》《督查情况登记表》等,明确督查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强调督查纪律。同时,督查组第一时间奔赴受灾现场,深入各乡镇村组调查了解核实统计灾情,听取群众对灾后重建的意见和建议。
紧盯防汛款物。严格执行防汛救灾款物调拨、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督促专账保管、封闭运行,坚持发放标准和条件,紧盯是否将项目、标准、数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平、公开、公正,防止和纠正在防汛款物分配上的不正之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参与救灾减灾的职能部门加强派驻监督,督促他们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政令畅通。
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对救灾减灾工作不重视、安排不力、推诿扯皮、敷衍搪塞的党员干部,对敢于染指防汛物资及救济款物、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财产的行为,对敢动救灾物资“奶酪”者,一律严肃查处、通报曝光。(衡山县纪委监委 梁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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