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147万余元保费被“窃取”背后
2019年6月,石门县纪委对县人社局社保处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县社保处原主任、副主任、基金结算股股长、征缴管理股原股长共4人被立案审查调查,基金结算股会计的违纪问题交县人社局予以立案调查。
一个单位6名干部被问责,这得从该单位征缴管理股副股长胡伟被查处说起。
胡伟,1982年出生,2008年2月转业到县人社局社保处征缴管理股工作。参加工作之初,胡伟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好学,很快成为单位的业务能手。2008年-2018年,胡伟大部分工作时间都在养老保险征缴岗位上,经历了新旧业务系统更替,在征缴业务上可谓是得心应手。但是慢慢地,他的思想却发生了变化。
2015年10月,下岗职工廖某到养老保险代征窗口缴纳养老保险,因一时失误,胡伟给廖某的银行现金缴款单开错了,让他多交了873.6元。为了给廖某退钱,当另一缴费人苏某来窗口缴费时,胡伟便要求苏某直接缴纳现金8250元,从这些钱里他拿出873.6元退还给廖某。此后不久,胡伟又再次收取缴费人潘某现金8250元。
同年10月底,胡伟被临时抽调县交警队秩序中队工作,但收取苏某、潘某的保费未及时上缴。再次回到单位已是2016年5月,此时收取的保费已被他花费一空。为避免被发现,胡伟按60%的缴费比例为两人上缴养老保险。胡伟怀着忐忑的心情将汇缴材料报单位领导和基金结算股审核,“幸运”的是,并没有等来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质疑和盘问。
第一次作案成功,让胡伟心头掠过一丝惊喜,也增添了几分胆怯与彷徨,但接下来的几个月依旧平静如常后,他残留的一丝顾虑也没有了。胡伟开始利用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渠道大肆收取他人保费用于个人消费和购买奢侈品,再通过调低保费比例的方式,平账汇总上报市社保处。
为避免被单位发现,胡伟一开始还认真编制报送审核的汇总材料,但他发现并没有人认真审核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在编制缴费人员名册时,更是随意复制粘贴。两年多时间里,他采取相同的手段共作案300余笔,涉及被害群众197人,侵吞他人保费147万余元。
2018年12月,陆续有人发现其缴纳的金额与系统录入的金额不一致,多次找到县社保处反映问题。2019年1月胡伟主动到县纪委说明情况。2019年4月,胡伟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月被开除公职。4月2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胡伟被移送司法机关。
【执纪者说】
“胡伟手中权力并不大,短短时间内侵吞养老保险费的金额却巨大。除了他自身的原因,制度的漏洞、监管的缺失都导致了此案的发生。”今年6月,在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对该案特点、成因进行深入剖析,下一步准备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县人社局出台社保基金管理内控机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清自查,完善内部制度。(石门县纪委监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