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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四管齐下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衡阳市纪委

        一是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意见》,建立“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即规定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权力约束机制;加强对“一把手”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廉政档案制度,增强可操作性;继续完善领导干部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函询答复、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探索“八小时”外监督和社区生活联系卡制度,增强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对党内民主制度的监督。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决策机制,采取审查会议记录、个别座谈的方式,监督各级领导在重大决策时是否遵循民主决策程序。加强权力制约,积极推进区政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加强对各乡镇、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检查。
        三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机构变动、组织换届或主要领导成员变动期间,加强对全区各级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坚持“三定方案”,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加强对干部任职资格、任职条件的审查特别是廉政审查。干部选拔过程工作实行全程纪实,重点记载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的合力。实行内部监督,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和干部监督联系通报机制作用,加强与组织部、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参与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通过聘请干部监督员、在党政门户网开通投诉举报热线、开通网上信箱等,畅通群众信息反映渠道。(王延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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