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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为项目护航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1-27 09:53 来源:湖南日报

                                                                    罗运山 谢科

        最近,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经过缜密侦查,对崔某、尹某等一批阻挠、破坏吉怀高速公路建设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吉怀高速公路某标段项目部负责人来到市公安局连声道谢:“感谢公安机关重点工程建设‘110’为我们保驾护航!”

        今年4月23日,怀化市公安局负责人,来到吉怀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和沿线各标段进行走访、调查。吉怀高速公路某标段项目部经理何先生满脸无奈地反映说,他所在的中铁十二局已进场施工近半年,无理阻工、强揽工程、敲诈勒索、“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全年2.11亿元的投资任务如何完成,成了大难题。

        了解情况后,怀化市公安局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对吉怀高速公路怀化段全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并对问题突出的吉怀高速公路第14、17、19、20标段进行挂牌重点整治。通过整治,有力地改善了吉怀高速公路建设的治安环境。

        怀化市委、市政府把今年作为“项目建设年”,确定了72个重大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达271亿元。重点工程建设安全保卫工作十分繁重,建立一个重点工程建设安全保卫长效机制迫在眉睫。经过紧张筹备,怀化市公安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组建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治安大队长、刑侦大队长、巡特警大队长、辖区派出所长以及抽调民警为成员的重点工程“110”,专门负责处置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案(事)件。同时,投入100余万元,购置重点工程“110”巡逻出警车和道路清障车,大大提高了重点工程“110”应急处置能力。市公安局要求,对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报警,辖区公安机关重点工程“110”必须在1小时内出警到达现场;对一般性案(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办结,对复杂性案(事)件必须限期办结。

        重点工程建设不可避免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并因此引发一些矛盾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怀化市公安机关重点工程“110”坚持抓早抓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平息在初始阶段,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段时间来,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把重点工程当成“唐僧肉”,总想来吃一口、分一块。在有的工地,施工车辆压死一只鸡,不法分子开口就要价8000元,折断一根树枝更是离谱到开价5000元。一些不法分子还强揽工程、强行参工参运,并以阻工和武力相威胁,气焰十分嚣张。对此,怀化市公安局重点工程“110”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地方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地方”的原则,严厉打击干扰、阻碍和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把打击查处的重点对准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

        今年5月初,鹤城区盈口乡凤坪村村民满忠平多次找到吉怀高速公路第20标段项目部,强行要求参工参运,遭到拒绝后怀恨在心。6月4日晚,满忠平伙同他人,冲入工地将项目部工作人员赵某打伤。案发后,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重点工程“110”仅用16个小时就将该案侦破,把犯罪嫌疑人满忠平等抓捕归案。

        今年来,怀化警方共查破涉及重点工程的案件4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61人,其中刑事拘留13人、治安拘留42人、警告训诫306人,有力地保卫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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