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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来山在省民政厅检查时要求 严格要求自己 管好每一分钱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2-02 08:18 来源:邹太平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沙兆华)11月30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和省纪委、省监察厅考核组来到省民政厅,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于来山指出,应加大教育警示和制度约束机制,双管齐下,确保民政干部廉洁和民政资金安全。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余长明作了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省民政厅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控制用车、接待、出国、会议等行政事业经费。特别是在民政资金安排上,从2006年起,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民政系统逐级对安排下拨的民政资金实行备案制,使得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了预警监督的作用。几年来,省民政厅不断转变行业作风,树立了民政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于来山充分肯定了省民政厅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作出的成绩。他指出,省民政厅用制度来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做法值得推广。要继续从制度入手,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贯彻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要加大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营造反腐倡廉氛围,使干部职工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做到警钟长鸣。他告诫全省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民政资金数量巨大、性质特殊、投放面广,民政干部要时刻警惕,严格要求自己,管好每一分钱,确保每一分钱用在群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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