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村级纪检委员领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来,东安县通过村级党支部推荐、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任命、报批县纪委备案,在全县539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配备了539名村级纪检委员,将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互动、上下配合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网络,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年初,该县纪委在总结近几年来鹿马桥镇、大庙口镇等乡镇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村级纪检组织,县财政拔出专项工作经费。为明确村级纪检组织的工作职责,该县严格村级纪检委员的选配程序和条件,先由村党支部推荐一名支部委员,经乡镇纪委、组织部门考察,予以公示,公示七天后由乡镇党委考核任命,并报县纪委备案。村级纪检委员要求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公道正派、威信高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担任。同时,赋予村级纪检委员六项职责,即协助村党支部抓好党风党纪;监督和管理村级信访、理财及党务村务公开;对村“两委”班子有监督权和批评教育权;反映群众呼声做好矛盾化解;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完成上级纪委和支部赋予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还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和分片轮训等多种形式,对村级纪检委员进行培训,侧重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的党性观念、党纪法规和信访调解等方面的知识;各乡镇纪委定期检查村级纪检委员的学习笔记,检查村党支部开展学习培训情况,督促村级纪检委员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凡是村“两委”的各类会议,要求村纪检委员必须参加。此外,各乡镇还定期听取村级纪检委员的工作汇报和村党支部对纪检委员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全面了解和掌握村级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村级纪检委员实行严格动态管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奖惩。每年年底,由乡镇纪委对村级纪检委员进行考核,工作称职的予以留任,不称职的予以免职,重新选任。考核内容主要是村党风廉政建设完成情况、完成乡镇纪委交办工作任务情况、协助村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民主评议情况等。
如今,在东安广大农村,539名村级纪检委员正积极发挥“政策宣传员”、“矛盾调解员”、“信访信息员”、“党风监督员”等和谐社会“稳定器”的作用,领跑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据初步统计,全县村级纪检委员共组织村级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章学习800余次,提出意见和建议600余条,报送信息230余条,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750起,协助乡镇纪委查办信访案件90起,各乡镇接待农民的来信来访与去年同比下降36%,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大局。( 蒋东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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