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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严问责强质量促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东安县纪委

        东安自《东安县党政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出台以来,全县采取纪律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问责形式,对47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8人,效能告诫25人,纪律处分4人;同时,县投诉中心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158件,办结158件,其中效能告诫14人次,责令单位整改6个,政纪处分1人,通报批评3人、单位1个;县优化办共办理投诉案件45件,办结45件,查处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4起,立案3人,效能告诫谈话30人次。这是东安县今年来严问责强质量促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东安县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方面,高起点、大动作、严问责,除制定出台《东安县党政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外,还依托县纪委、县优化办、县投诉中心,积极发挥《暂行办法》的问责效应,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全县各重点执法单位认真学习《暂行办法》,对照《暂行办法》制定了本单位本部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标准和质量,修订完善了本单位本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干部考核体制机制以及党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干部权责更加明晰、问责条件更加充分。在具体贯彻落实《暂行办法》过程中,巧妙地将实施《暂行办法》与推行行业规范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干部职工做到“五四三二一”,即“五个没有”,没有态度不好、服务不优的行为,没有索拿卡要、为政不廉的行为,没有办事拖延、效率低下的行为,没有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行为,没有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四个不要”,即一不要骄、二不要“洋”、三不要躁、四不要浮;“三个经常想一想”,即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工作职责,经常想一想职工群众的困难处境和心情,经常想一想自己的不良行为造成的后果;“两个满意”,即每个人的工作做到让职工群众满意、让所服务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满意;“一个赞扬”,就是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一致赞扬,通过严问责强质量促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全县经济发展环境。(蒋东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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