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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出台《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东安县纪委

 
         为切实保障县纪委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职能优势,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近日,东安县出台《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该制度对加大全县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强化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密切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制度共分四条,它规定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开展方式、成员单位之间如何协调关系、案件如何移送、各执纪执法机关如何运作以及对责任人的纪律追究等,有效地加强了全县的反腐败工作。(蒋东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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