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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责任制考核延伸到村两委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红网

 
        今年以来,湖南省安仁县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把完善落实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下发了《安仁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乡(镇)纪委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召开述职述廉会议、民主测评、检查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为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民主评议村干部、党务、村务公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包括救灾款物、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等情况)、开展群众信访工作等八个方面。
  
  考核定格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与村“两委”干部评先选优相挂钩,并作为村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差的村班子,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廉政谈话;连续两年差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调整。对民主测评名次靠后的和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干部,由乡(镇)纪委对其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线索具体、有明显违纪行为的,进行初核调查。 (通讯员 何新文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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