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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四举措”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0-01-13 10:11 来源:麻阳县纪委

        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采取四项举措,继续加强党内监督,着力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领导和部门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将责任触角向基层站所、行政村(社区)延伸。同时,建立监督检查与考核考评机制,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党内通报或公开曝光。
        二是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加强核实和治理全县各单位招待费开支,加强治理领导干部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认真落实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强化财务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目标要求,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县纪委全委会的监督作用,开展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工作,继续抓好党务公开试点,开展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专项检查,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开展“任前谈话”教育。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起草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监察室主任、村专职纪检员的作用,全面推进乡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严查各种侵害农民利益和各种坑农害农行为,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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