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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三项制度”为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炎陵县纪委

         为确保炎睦高速、炎陵高速、炎汝高速、衡茶吉铁路、106国道提升改造等重点交通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炎陵县建立“三项制度”全力优化建设环境。
        一是建立重点交通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分包重点交通项目制度。所有重点交通项目实行地方、部门、业主联合负责机制,明确沿线各乡镇对本辖区的建设环境负总责,要经常召开施工方、业主方和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施工单位与沿线群众之间的矛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二是完善重点交通项目效能监察制度。在重点交通项目建立监测点,公布投诉电话,加强对沿线乡镇和交通、国土、环保、公安、林业等部门履行职能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和保民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缓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进行督办。
        三是强化行政问责制。对优化环境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经常发生阻工闹事的地区,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领导进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克扣、截留、侵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等与民争利的案件。(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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