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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传达学习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2月26日讯 今天,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了其他事项。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等出席会议。

  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3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2月23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

  省委常委会议指出,《廉政准则》的修订颁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顺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对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省具有重要保证作用,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良好局面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对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具有重要的规范、引导、警醒作用。要站在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一丝不苟、不折不扣的政治态度,结合湖南省情,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并确保实施效果。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贺国强同志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把《廉政准则》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三是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做廉洁奉公的表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表率、人民利益至上的表率、依法依规公正用人的表率和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四是要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要开展集中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严肃执行纪律,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会议听取了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关于全省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及总结工作建议的汇报。会议认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富民强省新跨越”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主题突出、特色鲜明、领导有力、工作扎实,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下一步,要精心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的汇报,全国对台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等。

  出席会议的省领导还有:梅克保、黄建国、许云昭、李江、杨泰波、杨忠民、陈润儿、李微微、路建平、戚和平、陈叔红、蔡力峰。(蒙志军 陈亚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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