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五个强化”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东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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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五个强化”,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实现东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该县坚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宣传。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辅导讲座、开办专栏和学习讨论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县营造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县纪委及时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廉政准则》,学深学透,将《廉政准则》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好坏、作风优劣、廉政与否的重要尺度。三是强化考核。加强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的考核检查,坚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强化监督。县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廉政准则》落实情况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党内、民主和法律监督,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五是强化调研。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立足实际,全面系统地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提出新思路、破解新难题,制定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截止目前,该县已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册《廉政准则》,各单位要尽快出台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将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促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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