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省直单位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

3月26日,我省省直单位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现场,43个省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织的负责同志参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出席并讲话。
近年来,省直机关各单位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项工作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了确保每年1000多亿社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厅党组一班人始终绷紧基金管理安全和干部政治生命安全的弦,围绕社保、医保基金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先进的防控手段,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了相互制约、程序严格、信息畅通、结构严密的权力运行和监督内控机制,有效预防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在听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的经验介绍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同志要求,学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先进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许云昭说,中央纪委制定的《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和《开展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方案》,对于建立健全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作用,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许云昭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省直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责任。继续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继续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年度检查考核,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责任意识。
许云昭强调,要切实承担起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牵头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规定,自觉将惩防体系牵头任务列入本部门工作目标,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结合各自承担工作任务,明确本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从自己的管辖范围、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拟定工作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必须与各协办单位建立联席会制度,及时总结、通报、研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协办单位要真正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两个确保”,即: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落实情况要做到“五个到位”,即:履行责任到位看质量、工作落实到位看内容、具体指导到位看思路、监督管理到位看效果、层级追究到位看机制,着力推动惩防体系各项牵头工作的顺利开展。
许云昭就如何从部门、行业实际出发,着力推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的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腐败提出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学习制度、自觉执行制度、有效监督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程序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决策程序、执行程序和监督程序。既要规范做什么,也要规范怎么做。各类行政程序都要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认真执行省委关于党政正职“三不一末位”的规定,防止权力滥用。同时,要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水平。加大注重预防腐败的思想教育,强化预防腐败意识,切实加强民主监督,以创新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提升工作水平,从而实现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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