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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一张同城接待公函背后……

编辑:孙志前 发表时间:2025-05-07 08:49 来源:三湘风纪

“县直单位接待县城区某公司工作用餐,这违反了同城不接待的相关规定,这张接待公函确实值得深究!”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收到县林业局疑似违规同城接待的相关问题线索后,随即成立核查组,前往该局开展调查。“县里对公务接待用餐的事三令五申、多次强调,局里每次开展接待也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来操作的,我印象中还真没有过同城接待的情况。”县林业局财务股工作人员吴某满脸疑惑地说道。

“你看这张2024年10月25日的公务用餐经费报销凭证后附的接待公函,从函头和公章上很明显能看出接待的是一家县城区的公司,这怎么解释?”核查组工作人员一边说着,一边指着公务接待费报销资料中接待公函那一页给吴某看。

“这次接待我有点印象,是几名从湖北宜昌来我县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考察的工作人员。”吴某看着接待公函很是肯定,但随即又皱起眉头,“明明考察人员都不是本县的人,为什么提供的又是县里这家公司的接待公函……”吴某很是纳闷。随后,核查组工作人员找到负责此次接待的江某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招商引资是大事。当时就是尽地主之谊,而且在我看来接待外地来的客人吃顿饭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我们的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都是严格控制了的。”江某解释道。

 原来,去年10月,湖北宜昌某公司委派员工刘某等一行4人到临澧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安排,由县林业局负责全程对接该企业。工作结束后,正值午餐时间,刘某等人便提出请县林业局江某等工作人员吃个便餐。为避免出现“吃企业”的问题,县林业局遂提出由他们出面接待招商引资的几名客人吃午餐。餐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请刘某补充接待公函,对方表示待他们返回湖北宜昌后才能办理。而后,对方向县林业局出具了一份临澧某公司的函头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工作对接函。因刘某等人确属外省来临人员,县林业局财务股对这份临澧本地公司的工作对接函也就并未提出任何异议。

 为查清这笔餐费背后是否存在猫腻,核查组工作人员随后向刘某等人了解情况。“为方便在临澧县招商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运行,我们湖北总公司便出资在临澧县注册成立了一家子公司,”刘某表示,“但是因为项目准入、用地审批等原因,该项目仍在前期工作阶段,至今尚未实际开工建设。所以公司名下也没有固定人员,我们也并不常住办公。”

“请你说明一下,回湖北宜昌之后,为什么没有出具你们湖北公司的接待公函?”核查组工作人员追问道。“我们也是考虑到是在临澧县对接的工作,又是在临澧县就的餐,出于方便的考虑就给县林业局出具的是县里子公司的工作对接函。”刘某如实回答。

 在和刘某所在的湖北宜昌总公司及其他参加对接工作的3人进一步核实后,核查组了解到刘某等4人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社保信息均在湖北宜昌某公司。

“虽然此次接待用餐不属于同城接待,但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在未查验、审核接待公函的情况下就安排用餐接待,并在接待用餐报销时对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这在流程上是不合规的。”最终,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县林业局以此为契机,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组织财务相关工作人员对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等知识进行再学习,确保接待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举一反三,对近三年的公务接待开展自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看似不起眼的同城接待,背后也可能隐藏着公款吃喝的问题。我们将深挖细究问题线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确保公务接待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临澧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临澧县纪委监委 陈艾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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