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时批评“政策性浪费”

任弼时是党内较早负责经济建设工作的领导人之一。上世纪40年代在负责边区经济工作期间,他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经济建设中防止和克服“政策性浪费”的正确主张。
1944年4月西北高干会议上,任弼时在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长篇报告中指出:在边区的经济建设中,除了要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外,还要为保卫边区、准备反攻积蓄力量,并特别强调要防止和克服浪费,尤其是那些“由于政策上的错误而产生的”。在他看来,“政策性浪费”比其他浪费造成的损失都要大,他归纳了“政策性浪费”的主要表现:一、政策本身出现失误,例如制定的政策本身不正确,不符合客观经济规律;二、执行政策不严,监控不力,从而导致了浪费现象的发生;三、情况和环境发生变化而政策没有及时调整;四、超过标准的消费规定;五、财经规章制度不健全。
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任弼时还举出了几个例子来说明“政策性浪费”。比如,贸易局在对外贸易上允许奢侈品的入口和在输出物资上没有严格地注意掌握等价交换政策;银行固定二元一角的牌价,使我们不得不贴本兑出外汇。这些情形,都使大小公家和人民蒙受了很大的损失。在供给上,有些机关部队和个人借口丰衣足食,无限制地提高供给标准,甚至发生浪费奢侈现象。比如,在被服的供给上,或者不管是否必须增发和添补而滥发了许多可以不必发的被服;或虽然做到了按时发给,但大部分被服质量很差,不能耐久。某些机关、部队甚至取消了预决算的制度,随便开支,造成很大的浪费。
任弼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首先,各级领导务必认清经济发展的特点,正确地把握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计划和政策,并随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其次,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堵塞漏洞,减少“政策性浪费”。第三,提倡厉行节约,制定有关的奖励措施。
任弼时批评“政策性浪费”,为加快边区经济发展,探索边区以至各根据地经济逐步走上新民主主义的发展道路,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政策性浪费”比其他浪费给经济建设带来的损失更大,危害更甚,毛泽东曾指出:“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贪污固然可恶,但毕竟有法可治,而“政策性浪费”却在以“合法”的形式悄悄地吞噬着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当前,我国还处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因此,任弼时关于防止和克服“政策性浪费”的思想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黄 黎 国家博物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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