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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在台湾的腐败统治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光明日报——书摘

 

王建民 等

  抗战胜利后,台湾同胞沉浸于重回祖国怀抱的喜悦之中,从50年殖民地的桎梏解放出来的人民,像孤儿等待着温暖的母亲般等待着祖国军队的来临。然而迎来的却是一批贪官污吏和恶习败纪的军队,国民党政府在接收台湾时的种种倒行逆施,给台湾同胞带来新的灾难,以致台湾同胞对国民党政府由希望转为失望甚至绝望。

  在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下,台湾同胞每时每刻都盼望回到祖国的怀抱。10月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兼警备司令部前进指挥所主任葛敬恩率80余人飞抵台湾,受到台湾人民的热烈欢迎。10月17日,国民党部队在基隆登陆,受到来自各地久候的民众欢迎。登陆部队进入台北后,30万市民夹道欢迎,并高唱《欢迎国军歌》:台湾今日庆升平,仰见青天白日清;哈哈,到处欢迎,哈哈,到处歌声;六百万人同快乐,箪食壶浆表欢迎。10月25日,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市公会堂(中山堂)举行,台澎地区的受降代表由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担任,陈仪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会场外的广场上,被前来争睹盛况的民众挤得水泄不通,群情兴奋。为了欢庆回归祖国,台北市社会各界举行了盛大的纪念游行。全省上下,到处张灯结彩。这种热闹感人的场面,足以用"如醉如狂"来形容。然而,没过多久,这种回归祖国的"狂喜"却被失望、仇恨所取代。

  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加强对台湾同胞的统治,在台湾设置了"台湾总督府"。总督府集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掌握了对台湾同胞生杀予夺的大权。在台湾同胞眼中,总督府是反动、专制统治的象征。然而,国民党收复台湾之初,不设省政府反设一个集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的行政长官公署,这套制度等于是照搬了日本治台的"总督制",使台湾同胞产生了"总督制度复活"的错觉。而国民党反动政权在接收台湾之初的种种腐败行为,更令台湾同胞极度不满。

 

  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后,虽然名义上给台湾人民参政的机会,而实际上却以台湾人受日本奴化教育太深,又不懂中国普通话为借口,把许多台湾人排斥在中高级职位之外。在行政长官公署9个处的18个正副处长中,只有两个是台湾人;在高级公务员当中,台籍人士所占的比例也很小;在县市长方面仅有3位是台籍人士(台北市长游弥坚、新竹市长刘启光、高雄县长谢东闵),且都是曾到大陆求学或工作再返回台湾的"半山"。国民党从日本人手中接收过来的各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也均由大陆人掌控。此外,许多接收大员还在机关之内大搞"牵亲引戚"的用人作风,将台湾人从职位上撤下来,由一些毫无技能的"滥竽之辈"补缺。如农林处检验局局长叶声钟把一位具有30年经验的台籍技正弄走,然后由自己的姨太太来补缺;高雄市工业专修学校的一位刘姓校长,竟以不识字的岳父充任教员等等。不仅如此,即使有幸保住工作者,虽然做同样的工作,大陆人的工资要比台籍人高出许多,并享有后者不能享有的其他补助。久而久之,引起被排挤在工作之外的失业者及受歧视者的内心不平。

  国民党到台湾后由接收变"劫收"。从1945年10月到1947年2月,国民党共接收日本驻台的机关财产、企业财产、个人财产110亿元旧台币,各县市30%的房屋和占全省耕作面积20%以上的土地。这些企业、银行、房屋和土地,有很大一部分是日本殖民者从台湾同胞手中抢去的,本应酌情还一部分给原主,但国民党的接收大员却照单全收,台湾人无缘置喙。此外,一些接收大员到台湾专门接收金条、洋房、汽车、小妾和高位,中饱私囊,时人讥之为"五子登科"。五子意指:金子、房子、车子、位子、女子。对于接收大员们的"劫收"丑态,记者唐贤龙在"2·28事件"后不久,于南京出版的《台湾事件内幕》中是这样描写的:"自从国内很多人员接管台湾后,便抢的抢、偷的偷、卖的卖、转移的转移、走私的走私,把在国内劫收的那一套戏码统统都搬到了台湾"。吴浊流在小说《波茨坦科长》中则是这样描绘的:小说男主人公范汉智,向他的新婚台湾妻子说:"台湾真是好地方,从重庆只穿一套西装过来,不久就可以做百万富翁。"这些纪实报告和小说活生生地表现了一些接收大员贪婪、丑恶的嘴脸。

  国民党派到台湾的干部,不乏清廉有能力者,但以权谋私、贪污舞弊者众。1946年,大大小小见报的贪污案件屡见不鲜,其中比较大的有:任省专卖局局长的任维钧,被人在《民报》上公开举出证据的贪污金额就高达500万旧台币之多,但依然逍遥法外。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任纸业印刷公司经理时,把几部价值数千万旧台币的大机器廉价标卖,暗中又派代理人以极低的价格买入。李卓芝改调台北市专卖局长后,接任者发现此事,便向上级告发,但李卓芝仅被陈仪骂了一顿了事。台湾贸易局局长于文溪,被国民党中央清查团查出贪污事实后,虽移交法院审理,但"钱能通神",清查团走后,于文溪不久即从狱中放出。虽然于文溪最后被撤职,但在移交工作时,却不仅把日本人留下的清单销毁,而且把仓库里的存货以一些莫须有的名目私吞,如谎称食盐被人民抢去1万担,红土(好鸦片土)被白蚂蚁吃掉70公斤,糖损失数十万斤。不用细想就知道这些纯属谎言,1万担盐需要多少人才能抢去?多少白蚂蚁才能吃掉70公斤鸦片?且白蚂蚁是否吞食鸦片?又如,台北县长陆桂祥贪污5亿元旧台币的弊案被报纸揭发后,还没等到长官公署派人去查,倒是台北县政府突然发生一场大"怪火",连续烧了两天两夜,先是把会计的账簿单据烧得一干二净,再把捐税处干脆烧光,县政府所有的接收、税据等原始证据全被"火神"收去了,在无据可查的情况下,5亿旧台币就此不翼而飞。贪污盛行,造成台湾同胞对陈仪政权的失望与怨恨。

 

  国民党接收台湾后,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内战,开始对台湾进行大肆搜刮,造成岛内社会秩序混乱,物价飞涨,粮食奇缺,失业严重,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国民党到台后,将从日本人手中接收的237家企业、600多个单位,全部纳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所属的27家公司来经营。另外,沿袭日据时代的专卖制度,国民党当局不仅将樟脑、火柴、烟、酒等物品全部纳入专卖,由官办的专卖局经销,还将盐、糖、石炭等许多民生物资也由专卖局之外的机构来统一承办,如盐的专卖由"财政部"台湾盐务管理局直辖之台南盐业公司来承办。甚至连毛笔、文具、教科书等都由省教育处主办的台湾书店专卖,各机关团体若不从该店买文具书籍,会计处不予报销。此外,与专卖局互为表里的贸易局、运销局、燃料调剂委员会等官方机构垄断了全岛工业产品的购销与输出,举凡樟脑、米、糖、纸张、木材等重要物资,只有贸易局可以运销岛内外,进口贸易亦然,以致一些违法官商可以从中牟取暴利,受害、受剥削的乃是广大的老百姓,从而极大地激化了台湾民众与国民党政权的矛盾。

  1947年7月,蒋介石开始发动全面内战,为准备内战物资所需、征集军粮,将台湾大米输往大陆,加之奸商的囤积倒卖,国民党来台不久,台湾就闹起米荒。最先始于台北市,然后逐渐波及北部各地,之后就是中、南部,一眨眼之间全岛各地都闹起米荒。到了11月底,第二期稻作收成后,不但形势没有好转,反而更趋严重。1937年以前,台湾的大米每斤为0.11元,抗战期间为0.16元(配给价格),但国民党接管台湾后,由于实行掠夺性的"田赋征实"政策及将大批大米运往大陆,致使粮价急剧上涨,到1947年1月,大米1斤涨至13.4元,到2月20日竟涨至40元,国民党接收台湾仅1年4个月,粮食价格上涨250倍,因无米可炊全家自杀之事常有发生。对于台湾米荒的状况,战后初期被派遣来台的记者王思翔于1951年12月在上海出版的《台湾二月革命记》中这样写道:"台湾本来是谷仓,1946年的年产量超过89万吨,供本省人口粮尚有余,但因军用米占了很大的比率,所以今春的米价反而比上海还高,甚至发生饥馑现象。苛敛诛求的结果,加速了农村的破产。被饥饿所迫的人们,年轻的成为小偷强盗,女人当了娼妓,光是盗窃就使牢狱超满额,收容人数超过平常的三四倍。"

  据统计,1946年,台湾两季稻收成共640万日石,台湾本省所需食米为500万日石左右,剩余的足可以应付任何意外或灾患。出于内战的需要,国民党政府把从台湾征收的大米和用肥料从农民手中换来的大米,全部运往苏北和华北充军粮了,这才是造成台湾2月中旬米价再次暴涨与危及人民生存的根本原因。由于米价暴涨,大闹米荒,台北出现了一个"反对抬高米价行动团",在"2·28事件"的前二周(2月13日),即发生了台北市千余人,聚集于华龙山寺口,整队出发游行请愿,要求解决米荒问题。

  受大陆通货膨胀的影响,台湾也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陈仪接管台湾后,虽然采取特殊政策,继续使用原有旧台币,让它和大陆币制隔离,以避免受大陆经济混乱的影响。然而,实际上,台湾无法断绝与大陆间的经济关系。战前台湾银行发行钞票约8000万元,1945年8月战争结束时,台湾银行总发行额为14.3亿元。陈仪来台两个月后,发行额剧增至20.8亿元,1946年5月增至29.4亿余元,1946年底增至53.3亿余元,也即台湾银行的发行额,自1946年6月至同年年底增加1.8倍。随着纸币天文数字般的泛滥,物价当然也就猛涨起来。台北市50种商品的批发物价指数,1946年比1945年增加260%,1947年又比1946年增加360%。台北市一斤白米的价钱由1945年8月的二毛钱涨到同年11月的12元,再涨到1946年2月的16.8元,再涨为1947年1月的80元。1945年11月至1947年1月,食品价格上涨6.3倍。其中最惨的是农民,肥料价格上涨高达270倍。另外,由于当时台币与法币采取的是固定汇率,即1元台币兑30元法币,于是贪官污吏、不法奸商和黑社会分子,便从各种渠道将法币兑成台币,在台套购物资,运回大陆高价售出,使台湾的物资更加匮乏。

  百业萧条伴随的是失业人口增加。由于统制经济,剥夺了民间企业的经商自由,加之官吏昏聩无能、贪污舞弊,致使大批官营企业或民营企业破产、关门,直接导致了经济形势的恶化。到1946年底,台湾官营、民营工厂,已有90%停工,造成大批工人失业。据1946年统计,台湾失业劳动者已达80万人,占全岛人口的10%以上。另外,1946年以后,约有数十万的留日学生、退伍军人、军属陆续返台,使得失业问题更加严重。失业人口的激增,形成了社会的重大压力,社会治安迅速恶化,被生活所逼而沦为盗贼的日益增多,"2·28事件"爆发前的二三周,仅台北市大同区一个星期之间发生的偷盗案就有数十件之多。

  物资的缺乏,尤其是米粮的短缺,造成民生痛苦与社会不安。此外,国民党当局还漫天要价地向台湾同胞征税,更使人民群众怨声载道。1947年2月中旬,由于粮食缺乏,各地发生了"抢粮暴动"。同时,岛上街头巷尾还出现了嘲笑国民党政权的漫画及宣传。民间开始对国民党的官员或士兵到酒楼、饭馆白吃白喝进行抵制,甚至出现在大街小巷殴打"阿山"(外省籍的贪官污吏)及在偏僻处抢夺军人枪支事件,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发生在苏花公路上的一桩惨案。1947年初的一天,在苏澳至花莲的临海公路上,一辆公共汽车在半途遇上一群军人,这批军人蛮不讲理,要旅客下车,让他们乘坐。司机和旅客不允,这些军人便毒打司机,威胁乘客。司机见状忽然改变态度苦劝旅客下车,司机驾驶满载军人的汽车急速冲向几百丈深的悬崖绝壁,掉进太平洋。群众集体反抗事件越来越多。如1946年上半年发生在高雄市郊区湾仔区内的农民集体抗租事件;1946年10月各地频频发生劳工"反对解雇"的示威罢工,如台湾钢铁公司、高雄制碱厂、高雄水泥厂、台北烟草公司、汽车司机等纷纷举行罢工。甚至连公务员也为要求改善待遇、反对政府拖欠薪金而进行罢工或游行、请愿。学生们则进行罢课,学生的领导者甚至主张用实力来解决问题。

  台湾回归祖国才一年多的时间,台湾同胞的心情已从光复之初欢天喜地的热望变成呼天唤地的失望,甚至濒临绝望,台湾同胞所累积下来对国民党腐败政权的愤怒正在寻找机会发泄。

  1947年2月27日黄昏,国民党专卖局查缉私烟的查缉员傅学通、叶根德等6人在台北市延平路一带抄查私烟时,查获一名40岁的寡妇林江迈正在出售私烟,便将林妇的香烟和现款悉数没收。林妇便以生活困难跪地苦苦哀求发还被没收的钱、物,但傅学通等人不但不答应,还以手枪枪柄敲击林妇的头部,以致林妇头破血流,当场昏倒。围观的路人看到这种残暴行为,愤慨地一拥而上,把查缉员团团围住,喊打之声四起。被群情激愤的群众所包围的查缉员一看情况不妙,拔腿就逃,群众则紧追不舍。为逃离群众的包围圈,查缉员便开枪乱射,一个在楼下观看的市民陈文溪被射中,当场死亡,傅学通等则乘群众慌乱之机逃进警察分局。群众看到无辜的市民被射杀,群情更加激愤,蜂拥至警察分局,要求交出杀人凶手以正法,警察却说已把犯人交给宪兵队,民众又赶到宪兵队,宪兵队却说根本没有这个犯人。愤怒的民众又回到现场,将查缉员遗留下来的卡车,连同车上缉获的香烟,全部放火烧掉。

  由于案件未得到解决,2月28日清晨,愤怒的群众便举行示威游行,要求"惩罚杀人凶手"。沿途的民众陆续加入,使整个游行队伍达到数万人之多。他们高喊"打倒陈仪"、"打倒贸易局"、"实施台湾高度自治"等口号,并沿街敲锣打鼓通告罢市。全市商行,立即响应,全部关门闭户,学生则全部自动罢课。渐渐地,群众的愤怒情绪已无法控制,游行示威转化为暴力行动。他们行至太平町一派出所前,该所警长黄某欲上前加以制止,受阻而激愤的民众便将其围住痛打,并冲入派出所内,捣毁所有物品。之后,游行队伍又向专卖局台北分局挺进,冲进局内打死该局职员2名,伤4名,并将局内的香烟、酒、家具、现钞,甚至汽车、自行车等都搬到街道上当众焚毁,一时火光冲天,整整一天都没有熄灭。下午,游行队伍又转赴长官公署陈情请愿。由于长官公署四周已经布置了大批武装部队阻止民众接近,激昂的民众不顾哨警的制止就冲了进去。突然公署楼上有机关枪向民众扫射,瞬间6名民众倒地,其中4人丧生,2人重伤,人群便迅速躲闪。但不到一个小时,分散的人群突然疯狂起来,许多激愤的民众对身穿中山装的贪官污吏追打,焚烧他们的汽车,其中为数不少的外省人公务员被殴打,真正的暴动由此开始。

  为了平息民众的愤怒,解决各地民众的暴动,3月1日,台北市参议会邀请"国大代表"、"国民参政员"及省议员等组织"缉烟血案调查委员会",并建议行政长官陈仪筹组"2·28事件处理委员会"。3月6日,"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发表的告全国同胞书中指出,"2·28事件"的发生"目标在肃清贪官污吏,争取本省的政治改革"。行政长官陈仪一方面对"2·28事件处理委员会"的意见和改革纲领虚与委蛇,另一方面则电请蒋介石派遣整编21师的一个加强团来台"镇压叛乱"。

  (摘自《国民党下台内幕》,新华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定价: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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