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臣范质
范质(公元911-964),字文素,大名宗城(今属河北)人。唐长兴四年(公元933年)进士,为时任主考的和凝所看重。依唐朝旧例,科考放榜以考官当年及第名次为重,和凝当初以十三名及第,亦取范质为十三。后来和凝做到晋相,范质亦受封国,时人荣称之为“传衣钵”,可谓一时佳话。
范质生逢晚唐五代,历仕诸朝。及第后他曾任忠武军推官,未及显露才华。后晋天福年间,范质献文给当时的宰相桑维翰,维翰一见称奇,任用他为监察御史,短期内经过数次升迁,被召为翰林学士。之后,他遍佐后周君主,官至宰相,周世宗非常倚重他。周恭帝即位后,更加封他为萧国公。
范质做宰相时,求才若渴,好品鉴人物,但凡官衔职级不曾随意授人。他喜欢延揽士大夫阔谈世务,借以观察其才器见识。后周显德年间,殿中侍御史柴自牧、右补缺裴英一起到中书衙门拜访范质。当时范质谈到民间利弊,便问自牧是否曾在地方州县任职,自牧就将自己历任州县的经历讲给范质听。范质又问裴英,裴英是唐代名相陆贽之后,向来自负于门第之高,便回答说:“地方上这些无甚作为的差役,我就侥幸免于经历了。”范质听后,怒斥裴英说:“我虽没有什么才能,但既然任宰相位,坐政事堂,与谏官御史一起谈论百姓疾苦,就不是当做戏言说说而已。你这种浮薄的人,怎可任职于谏署!”裴英又愧又怕,匆匆退下。第二天,范质将裴英之事如实禀奏,最终只授给他一个闲散之职。
范质在后世有“直谏”之名。周世宗在后汉时任诸卫将军,曾出游至京郊,想要拜访当地县令,却忘记了他的姓名。当时县令刚刚聚集了人赌博游戏,没能及时接待世宗,世宗对此有所不满。到他继位后,便下令彻查此县令,后来范质将其贪污案情上奏,世宗说:“身为亲民之官,竟贪赃到如此地步,依法应当处死。”范质回奏说:“此人在其管辖权内收受财物固然有罪,但即使赃物数量多,论法也不至于死罪啊。”世宗大怒,厉声道:“法律自古便是帝王制定,本就是用来防止奸邪之辈的,现在朕立法,杀一个贪官,难道这也算的上酷刑!”范质说:“陛下以您的名义杀他,当然可以,但若要交付衙门,以律法之名执行死刑,臣恐怕不敢签署。”范质的坚持压倒了世宗的怒气,最终,县令免于死罪。此案之后周世宗下令“今后犯者并以枉法论”,范质奉行诏令,将其写入法律,这就是《刑统》中“强率敛入已,并同枉法者”法令的来源。范质有法必依、守正不回的品格,值得钦叹。
范质一生以清廉自持,他的居第不曾大肆修葺。周世宗做亲王时,曾奉周太祖之命造访范质,一班人马走到范家门前,发现其家门竟然低矮狭窄,车马根本无法通行,世宗只好下马步行入内。世宗即位后,传话给范质说:“爱卿所住的只是旧宅罢了,也不必不事修葺成这样,你府邸的门楼实在太过狭小了。”于是这才为他治理府邸。
范质与赵匡胤曾同朝为臣,陈桥兵变后,宋太祖继续任用他为宰相,并加官司徒侍中。北宋乾德元年(公元963年)范质受封为鲁国公,乾德二年(公元964年)屡次请辞,终于罢相,改官太子太傅,不久便不幸病卒。终年五十四岁,受追封为中书令。
范质卧病在家时,太祖曾几次亲临他的府邸探视,之后又不愿使他更为操劳,就命令宫内女官去询问病情。当时范质家里迎奉女官,连招待的器皿都不齐备。女官回宫禀报了这一情况,太祖马上命令翰林司赐给范质果子床和酒器。后来太祖再度驾幸他的府邸,对他说:“爱卿你身为宰相,何必待自己如此苛刻?”范质回答说:“臣昔日在中书衙门供职,并没有什么私人拜访,同我一起饮酒的都是贫贱时候的亲戚,哪里用得着像样的器具呢?拖延至今没有置办,并非能力不及,只是不曾有此需要罢了。”范质病重时,告诫他的儿子范旻不要请赐谥号、不要刻碑。他去世后,太祖痛惜悼念,厚赐其家。后来辅佐之臣急缺,太祖论及此事,对左右说:“朕听说范质居第之外不置资产,真是名副其实的一国之相哪!”宋太宗也一向看重范质,曾对身边近臣谈论累朝宰相,认为遵守规矩、重视名器、守持廉节的,没有超出范质之人,唯一不足只是不能以死报答周世宗的知遇之恩。
五代以来,宰相多接受方镇的馈赠进献,到范质执政才杜绝这种现象。而他所得的俸禄赏赐,也大多四散给孤遗、周济亲族,在饮食上从未追求过什么奇异难得之物。对于身肩职事,无论大小,范质都谨慎如一,不曾出格。他做制诰官时,以简详有度为人钦佩,当时就有做事从不破律的美誉。
范质为人耿介,于人短处常常当面指出,但他的度量也很大。他历经数代更迭,一直身处高位,深知乱世之中国家人民利害系于己身的重责,因此遇事一向依从律令、坚守原则,不以主观感情影响自己的判断。他曾对同朝为官者说:“人能鼻吸三斗醋,斯可为宰相矣。”用鼻子吸入三斗醇醋,范质履职期间容人容事之苦可知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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