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李大伦独爱《爱莲说》的背后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号称“官作家”、“官文人”的李大伦系湖南桃源县人,曾在湘西工作过,担任州委书记。现还记得他在任上时曾说过“烟上干部上,烟下干部下”,他的语言很有工作推动力和鼓动性,他的“一年一大步,三年三大步”工作目标可谓是雄心壮志、劲头十足。熟悉李大伦的人都说此人官相十足,从湖南省临澧县,到湘西自治州,再到省农办,直到1999年主政郴州。据说李大伦独爱《爱莲说》,尤其那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更是时常引用以自勉,而今看来却是另一番滋味。

    最近,闲暇之余,无意之间拜读了《爱莲说》,并对其文与意有所感悟。《爱莲说》是我国古代散文之精品。全文116字,结构严谨,笔意超越,言简意赅,情景交融,其采用“借影”笔法,以莲自喻,有着深邃的思想内容。从《爱莲说》一文来看,“……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莲,花之君子者也。”以莲喻人,道德、品格寓于文中,鞭策时世。作者是宋代哲人周敦颐于1063年(嘉佑八年)5月在虔州(今赣州)道判署内写作的。正如《爱莲说》抒意,周敦颐虽身居官场,却始终未曾放弃读书治学,著书立说,教育青年提携后进。宋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二程——程颐、程颢,便是他在赣州一手培养出来的弟子。周敦颐“为政精密,务尽道理”,他在1045年任南安(今大余)司理参军(一种小官)时,为了一个法不当死的囚犯,和顶头上司王逵据理力争,并递上辞呈,不愿为官,终于使刚愎自用的王逵有所感悟,承认自己的错误,囚不得死。周敦颐在赣州为官多年,清廉勤勉。

    周敦颐所作的《爱莲说》人如其文,而李大伦独爱《爱莲说》中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引用以“自勉”那纯粹是做做样子,口是心非,言形相悖,不可同比。

    从1999年任职郴州,李大伦的第一个四年干得还是有声有色,在当地评价不错,但到了2002年出现了转折。那一年,湖南“8·31”大水之后,郴州市上马了一批形象工程.....李大伦自1999年到2006年担任郴州市委书记7年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邢立新等22人贿赂数十次,金额达1400多万元。

    长期“一把手”经历使李大伦的自我意识极度膨胀,他不仅不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甚至连正常的意见和建议都完全听不进去,独断专行。他常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从这可以看出,他过份强调“一把手”的权力与威信。2008年6月23日,办案人员在看守所找李大伦谈话,李大伦直言不讳地说:“我从县委书记到市委书记搞了好多年,搞一件成一件,我不点头就搞不成,大家都知道我有这样的分量,反对我的人很少很少,凤毛麟角,除非你不要乌纱帽了。无论是纪委、检察院,还是报社、电视台都不敢监督我,也监督不了我。” 李大伦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也与另外一个重要人物的所作所为有关。那就是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身为纪委书记的曾锦春,按理应该行使党内监督的重要职责,防范可能发生的权力滥用和违规提拔。但同样不干净的曾锦春期望的正是李大伦带头贪赃枉法,这样自己也更方便恣意妄为。他们心照不宣,狼狈为奸,各行其是。由于权力的高度集中和监督的严重缺位致使李大伦不可避免地走上了权力蜕变的不归路。(凤凰县烟办  田红胜)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