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不可纵 纵欲成灾
唐代名相魏徵说过:“傲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旧唐书·文苑传·张蕴古》这样记载:“乐不可极,极乐生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意思是凡事皆有度,万事不可过,物极必反,过则无益。
欲望,亦就是想得到。饿了想吃饭,渴了想喝水,这就是欲。凡人都有七情六欲。七情即喜、怒、哀、惧、爱、恨、怜,六欲即求生欲、求知欲、表达欲、表现欲、舒适欲、情欲。人的所有情绪,都可归纳为上述七情。人的所有欲望,都可归纳或分解为上述六欲。
由此看来,欲望潜藏在我们身体乃至心底里的每个角落。满足正常的欲望,本无可厚非。然而,有些人不能节制自身的欲望,穷极手段,不惜以身试法,最终身陷囹圄,就很可悲了。人一旦被无穷的欲望所控制,就会成为欲的奴隶,那么他的一生必定是痛苦的一生,疲惫的一生,悲哀的一生。
古往今来,因为放纵欲望,而给自己、给他人、给社会带来严重后果的事例,比比皆是。同治皇帝拥有皇宫佳丽三千,仍然喜欢到“八大胡同”去嫖妓,染上了花柳病,而且因不敢声张,怕有失皇家威仪,耽误了救治时间,最后毒入骨髓而死,死时才三十一岁。贪官和珅深受恩宠,最终被赐死时,查抄其家产估值总计约11亿两白银,而当时清朝国库岁入才7000万两白银,他一个人贪的钱都抵得上整个国家十多年的收入了。
“欲令智迷”,欲望越重,越没有智慧。一旦放纵欲望,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恶果。今年6月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的保姆纵火案,年轻的女主人和三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被大火吞噬,震惊世人。调查表明,纵火嫌疑人竟是死者家中的保姆莫某晶。莫某晶是广东东莞长安镇人,生活条件本身较好。却不料莫某晶并不珍惜生活,自迷上赌博后,经常出入澳门赌场,挥金如土。雇主一家待莫某可谓恩重如山,平时莫某可以开着主人80万的豪车去买菜,过年过节有大红包,一开口就可以借10万元。欲豁难填,最终莫某晶盗窃主人13万的手表和偷小孩的镯子等恶行被发现。面临解雇,莫某晶想到的不是如何改变自己的恶习,而是纵火烧毁罪证,造成四人死亡的惨剧。等待莫某晶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过度的贪婪,毁掉了被人的美好家庭,也能毁掉很多高级官员。笔者看过一些贪官的忏悔录,这些贪官大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早年,奋发有为;掌权,蜕变堕落;入狱,悔不当初。“利欲熏心一把刀,贻误终生空遗恨”。由于放纵欲望,周永康、刘志军、徐才厚、谷俊山等未能经受住权、钱、美色的考验,最终沦落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过于贪婪,是开启通向地狱的大门的钥匙。贪得越多,堕落越快。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就是在不知不觉中丧失对腐败的警惕,如温水煮青蛙般日积月累,逐步蜕变,逐步堕落。这个过程大多是从“不廉洁”开始,从“小”开始,从“第一次”开始。如有的从接受吃请开始,酒杯一端,政策放宽,丧失了党员干部的原则立场,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有的爱贪小便宜,经不住“小恩小惠”的诱惑,慢慢陷入私欲膨胀的泥潭不能自拔,收受高档礼品、银行卡、购物卡,结果集腋成裘,越积越多,滑入大贪之列;还有一些人,自觉不自觉地将腐败当作一种福利,视为理所当然,久居鲍鱼之肆,已经不觉其臭了。
无数事例生动地证明了这一道理:“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对于欲望不能过于放纵,放纵欲望而不节制可能会造成灾难。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过于贪婪的人都是在自取灭亡。一个贪欲实现了,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欲似深渊,假如不懂得克制,就会越陷越深。
“良田万顷,日食不过三升;广厦万间,夜眠只需八尺。”对于生活享受,要懂得知足常乐,不要去跟别人去攀比。一攀比,对物质上的追求就没有止境,就容易滑向堕落的深渊。所以,做人应当懂得知足常乐,懂得克制欲望,懂得珍惜身边的一切,以感恩的心态,面对人生,回报社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平和心态,虚怀若谷,从善如流,才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衡南县委宣传部 李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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