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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毁“约”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9-09-25 16:49 来源:三湘风纪网

  “单位有两名党员干部兼职取酬,高工只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而另一名则被留党察看。看来只有对党忠诚、老实,犯错了积极悔改,才能获得组织的从轻处理。”前日,在县住建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为高工主动毁“约”的事点赞。

  原来,老高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县住建局担任质检站主任多年,他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多次被市县评选为先进工作者。因此,有了些知名度的老高逐渐被圈内圈外亲切称为高工。

  今年春节后,高工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外县一家房地产公司想聘请高工来兼职做些事儿,资料整理、成本核算等等。电话中,高工有些犹豫不定。对方很理解其难处:“放心,我们特为您定制了‘套餐’,只需您节假日来兼职就行,不会耽误您正常工作时间……”

  一个周末的上午,高工与该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月薪5000元,并把自己的高级工程师原件交给公司以示诚信。

  半年来,只要是节假日,高工便去邻县兼职。有了这额外的5000元外快,一家人的日子也变得宽松、殷实起来。妻子直夸老公能干,巴不得他还能兼几份职呢。

  可好景不长,今年8月,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兼职取酬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对主动整改的党员干部将予以从轻处理。

  怎么办?高工有些为难。

  回到家后,高工耷拉着脸,闷闷不乐。在妻子追问下,老高把区里开展兼职取酬整治的事情说了出来。

  “这有什么关系呢,你又没在本县兼职,在邻县谁会查到你呢?!再说,也是节假日时间,靠本事吃饭……”

  “可我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党纪党规,不能踩底线,破红线啊。”

  最终,妻子拗不过老高的倔强脾气,只能随了他。

  当晚,高工联系上了房地产公司老总,想终止合同。

  “高工,那怎么行啊,我们签订的是一年合同,你中途离职,我一下子去哪找人啊……”

  “我也是不得已……”

  经过反复协商,高工与公司老总达成了一致,高工退回所得薪资,公司老总答应工程师原件退给高工,合同终止。随即,高工微信转给公司老总3万元。

  “您好,我是住建局的,我是来交代自身问题的。”第二天刚一上班,老高就走进了县纪委监委,主动坦白自己兼职取酬的问题。

  接待老高的纪委同志一边招呼着老高,一边记载着事情的来龙去脉。

  县纪委监委派驻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接到县纪委监委线索交办函后,立即着手调查核实,证明老高反应的情况属实。经住建局党组开会研究,大家一致认为老高能主动承认错误,且提前毁“约”,可以从轻处理。最终,给予老高党内警告处分。

  如今,高工如释重负,精气神足了。他说,再也不用担心兼职取酬被查了,可以撸起袖子加油干,有更多的时间在本职岗位上出彩呢。 (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齐兴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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