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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通报9起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杨诚誉 发表时间:2023-07-06 18:04 来源:湘西纪检

    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进一步推动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现将查处的9起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吉首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干部张建忠违规领取惠农补贴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张建忠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明知自己母亲不符合申报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情况下,不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或主动退出申报,在申报成功后违规享受产业发展奖励、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教育发展脱贫学生资助共计1.45万元。2022年2月,张建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泸溪县石榴坪乡芒田村原村支部书记吴万乾虚报、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吴万乾伙同石榴坪乡人民政府民政员黄某某(2013年9月死亡),利用职务便利,虚报、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2万元,其中吴万乾将截留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6万元送给黄某某;剩下的5.6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吴万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吴万乾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凤凰县吉信镇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服务站广电专干杨国昌违规领取城镇低保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杨国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明知自己母亲属于城镇低保清理核查对象,未主动作出说明或退出认定,导致其母在此期间违规领取城镇低保金1.81万余元。2021年10月,杨国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古丈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清军伙同他人套取、非法占有惠农惠民补贴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9年,黄清军在担任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套取和非法占有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石漠化项目补贴资金、油茶苗木购买项目资金等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共计57.1万元。黄清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黄清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8月,黄清军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5.花垣县龙潭镇人民政府水利管理站工作人员王旭截留挪用医疗资金问题。2016年底至2017年5月,王旭利用其经手合作医疗资金的职务便利,多次私自截留群众合作医疗报账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并采取“后款补前款”的方式掩盖其违纪违法事实,累计截留挪用群众合作医疗资金9.2万余元,后已主动补还。2021年7月,王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政务撤职处分,并按降低一个岗位等级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6.保靖县林业局吕洞山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龙华勋侵占、骗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6年至2013年,龙华勋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某村以及骗领他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1.6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2年6月,龙华勋受到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7.永顺县砂坝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原职工王廷华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问题。2010年10月至2019年12月,王廷华在经手、负责永顺县砂坝镇人民政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存折本、社会保障卡管理发放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共计83.86万元,数额巨大。同时,王廷华还存在挪用公款问题。2021年12月,王廷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5月,王廷华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8.龙山县原公路管理局干部彭富生非法占有扶贫资金问题。2018年,彭富生在任茨岩塘镇茄佗村驻村第一书记期间,采用虚报方式,套取生猪养殖产业发展奖补资金0.94万元,其中0.6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3年4月,彭富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9.龙山县洛塔乡热家村原村支部书记向东、原村主任彭清友、原村纪检专干田万林违规领取惠民补贴资金问题。2018年,向东、彭清友及田万林三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过程中,采取以明显低于财政奖补标准的价格与权属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方式,分别违规骗领惠民补贴资金1.93万元、2.26万元、4.58万元。2022年5月,向东、彭清友及田万林三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是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发力,举一反三,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的全过程监督。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要紧盯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等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群众手中,为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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