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通报4起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典型案例

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进一步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花垣县查处的4起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花垣县乐垣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生态休闲农庄项目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2019年7月至2021年8月,该公司法人代表李叶兵伙同他人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租赁花垣镇马道子村村民耕地,进行建房、硬化修路等生态休闲农庄项目建设,非法占用并破坏耕地22.96亩、基本农田19.33亩。2023年1月,马道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光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3年2月,李叶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
2.花垣县万寿陵园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用农用地问题。花垣县万寿陵园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在实施花垣县狮子头陵园项目、花垣县五龙冲水库项目过程中未批先建,非法占用林地并改变土地用途188.23亩,造成林地大量毁坏。2023年3月21日,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卜代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降低薪酬待遇。
3.花垣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原八级职员龙禄清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2021年3月至4月,龙禄清在担任花垣镇花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与他人合伙开发葛根产业,非法破坏并占用耕地、林地126.85亩。2023年5月,龙禄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花垣县供销联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原副主任龙长生违法占地建房问题。2021年6月至2022年,龙长生出资以其母亲名义在懂哨村实施建房过程中未批先建,该房屋用地面积1106平方米,非法占用林地297.38平方米、旱地8.58平方米。龙长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龙长生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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